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中山市宗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15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中山市宗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15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宗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宗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15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合丰路180号,地理位置为位于东经:东经:113°14'4.063",北纬:22°37'53.018",。用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 ,总投资为500万元。主要从事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模具、五金制品、摩托车配件(不含电镀)。预计2026年8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小榄镇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
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开胚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乳化液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抛丸机密闭和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清洗干净的废包装桶(磷化剂、磷化促进剂、防锈剂,清洗水作为母液回用)、布袋集尘、地面集尘、废钢丸、废砂石、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采取集中收集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的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磨床废液、废乳化液桶、含乳化液的废金属、振磨废液、除油废液、表调废液、磷化废液、防锈废液、池底废渣、废除油粉、表调粉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6年5月1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5月13日-2026年7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宗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合丰路180号
联系人:毛小姐
电话:13680160330